【青冈法院】个案点击之 委托他人办信用卡,想说爱你不容易
青冈男子李某以给他人办理信用卡可以高回报为由,先后用两人信用卡、手机卡办理网络贷款、支付宝借呗、花呗借款、提现。其中一名受害人还是聋哑人。这是新型盗窃案,受害人本以为“天上掉馅饼”,却不知是“陷阱”,被盗金额6.55 万元。近日,李某犯盗窃罪被青冈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份,青冈县居民潘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告人李某,通过李某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2018年3月份,潘某在和李某聊天中得知可以“养卡提额”,将信用卡和信用卡绑定的手机卡寄给李某。后李某在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潘某的信用卡在交通银行办理了好享贷业务透支3.5万元,直至案发前仍未归还。
2017年11月末,青冈县居民袁某(聋哑人)想办信用卡,通过朋友认识了李某,李某承诺办理信用卡不收取任何费用,但需要袁某将其支付宝账户密码、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卡、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李某。直至2018年5月21日,李某在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袁某的支付宝借呗、花呗、招联好期贷业务中借款、套现3.05万元,直至案发仍未归还。
两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共盗取他人财物6.55万元。
后来,被告人李某将盗窃被害人的钱款进行了退赔,两被害人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青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小编在此提醒朋友,委托他人办理信用卡要擦亮双眼,勿将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轻易告诉他人,以免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