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押车辆
“青冈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青冈交警队,你们查封的徐某某的丰田车已被我们留置,请你们过来办理交接手续。”这是青冈县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的又一幕画面。
青冈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纪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查封了徐某某名下的车辆,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经财产调查,徐某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决定拍卖查封的车辆,然而此时被执行人杳无音信,查封车辆经多方查找,亦无下落。为尽快控制被查封车辆,青冈县人民法院启动了与青冈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由法院提供需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信息,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定期检验、产权变更、交通执勤等过程中,如发现被执行人所属车辆时予以协助扣押。
2017年9月5日下午,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了该车辆,便及时采取扣押措施并通知了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法官迅速赶到现场,成功接收了扣押的车辆。
青冈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执行方式,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有力促进案件执行。